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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微芒的圆月旁,是疏落的两三颗星子。本来就淡色的裙裾在这零落夜色下轻闪,倒显出来了几分荆山玉的泠泠色泽。

“不若你来当我们刘家的义孙女吧。”

满腹心事地走出书斋,阿笙刚和百叶走了没几步,就有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拦住了路,笑眯眯地看向了微讶的阿笙。

微弱的酒气漂浮过来,阿笙恍然大悟,这老翁怕是识错了人,或是在酒醉说胡话呢。

就在阿笙浅浅福过一身,想拉着身边的人离开的时候,却没想到百叶比她还惊讶地张开了嘴,“您是刘大公吧。”

因着走路过急、微喘着气的刘大公望向百叶,点了点下颚,“你师父今儿个还和我念起你,说你做的文章已经是大有进益了,当真是后生可畏啊。”

局促地行个礼,百叶不好意思道:“刘大公谬赞了。”

徒留阿笙在原地思索了良久,才转过来弯,自家二妹妹谢涵秋爱慕的那位公子,不正是刘家的郎君嘛。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位大公莫不成正是刘异曲的祖父?

可就算是这样,为何他要对着自己说什么义孙女的胡话?阿笙也没听祖母说起,谢家和刘家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啊。

这事情还要从一刻钟前说起。

夜暮缓缓沉下来的时候,刘大公才从宫里出来,冬末的微风拂动他须发,沁凉而舒适,恰好缓解了筵席上荤腥酒水带来的头昏脑涨。

也是碰巧,才挥走身边的小厮,刘大公想自己随性走走、散散酒气还没多久,就碰上了从书斋里出来的两位女郎。

走在前面的那位女郎他是晓得的,正是备受王都老友称赞的关门弟子百叶,学识见解无一不出众。

更难得的是,这位叫百叶的弟子不骄不躁、心思灵透,不仅没有死读书郎君的迂腐木讷劲,更是没有因着曾经是奴婢就羞耻自卑的小家子气,很是聪慧、一点就透。

听闻这老友已经属意她继承自己的衣钵了,不过依照他刘老来看,那几卷子破书实在是没什么意思,还得每年摊出来晾晒,以防潮气与虫蛀,当真是麻烦的紧,一点儿都没有玉石来的厚重实在。

旁人都猜测刘家人全都是奇葩,各有各的怪癖,想来定然是臭气相投、惺惺相惜。不过刘大公对此真的是嗤之以鼻。旁的不说,就他那个酷爱书画的儿子,刘大公实在是不能理解,轻飘飘的字啊画啊有什么好看的?

如果不是生计所迫,讲句实在话,刘大公是一眼都不想多看手里面的奏疏,更遑论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欣赏什么字画了。

这也是刘大公与现在正当家的儿子刘老爷,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原因之一。

先说回出书斋的这两个女郎,前面的人刘大公识得,后面带着帷帽的娇滢女郎刘大公却不识得。

不过这是当然的,他顶多是在宫宴上与那些世家贵族家的小姐混了个眼熟,这沿街行走的女郎,便是再姿态娴雅,他一个老头也是不可能识得的。

本来只是轻瞥一眼,刘大公转身欲走,忽的目光却在后面那女郎手腕上的迪罗泊石停住了。

女郎手腕上的迪罗泊石在阳光下呈现出明亮皎丽的色泽,透过晶莹剔透的玉石,隐隐可以窥见腕骨的皎质。

这迪罗泊链子一式两份,除却递给自己的原石,公子璜自己留了同样的迪罗泊玉石链子,并且曾告诉他,这戴着玉石的女郎就是自己的未婚妻,也就是虚构出来的刘家嫡女刘栩晟。

不过,经过今天的筵席,已经变成前未婚妻了。

再看这落后一步的女郎身姿窈窈,微微颔首的样子却莫名带了几分清潆的柔弱。

想必她还不知道公子璜已经喜新厌旧地抛下她,转而瞧上了那劳什子的谢家女谢洄笙吧。

啊呸,亏得这崔珩晏还是什么名扬天下的贵公子,刘大公当真看不上这种出尔反尔的人。

便是长得再是隽秀又如何,追根究底,那就是个水性杨花的郎君,寡廉鲜耻。

崔珩晏是对得起这谢家的大小姐了,他能对得起自己这位旧情人吗?

情不自禁地,刘大公心生了点怜悯之情,看这两位女郎形单影只的,也没什么婢子侍从跟着,想必都是平民家的出身,在这偌大的王都行走,怕是连苦水都无处去吐。

他越是想就越是凄惨,尤其是他们刘家这一支,全都是一脉单传,一个姑娘家都没有,全是性子跟块发了霉的石头一样的惹人嫌。

不是崔珩晏的未婚妻就不是吧,那也还是他们刘家的姑娘。

打定主意,刘大公晃了晃还微微眩晕的脑袋,气喘吁吁地迈着老胳膊老腿追了上去,“女郎留步。”

这就是这桩乌龙的前因后果了。

阿笙自然不知道这么些事情,这样忽如其来的一出,只令她觉得莫名其妙的。

刘大公也知道自己此举有点唐突,可他虽是喜好玉石,也不是完全的不通人情世故,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你未婚夫看上了别家的貌美女郎,我看你可怜,不如就做我们刘家的孙女。”

这不是直接揭这姑娘家的伤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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