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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操场上,在经过一番激烈的对抗训练过后,有位帅气的小伙子,眼珠子向上翻,整个人软塌塌地倒了下来。

“卫风这是怎么啦!”

“装的吧?不过,还挺像真的!”

“他不是什么活都要抢着干的吗?怎么,就这点能耐啊!”

“唉,悲催的家伙,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就算你是个很努力的帅哥,想要出人头地的话,还是做梦比较实在,何必要这么拼命!”有位典型的笑你穷,仇你富的同学,在那里摇头叹息着。

这是发生在汪洋大海之上,一块至今尚未被人们所发现的陆地,当地人称之为洪蒙大陆。

是距今几十万年前,由海底火山喷发之后,从而隆起来的一块大陆。在汪洋之中,它经历过几次沉浮,其文明也随之更迭。

每次发生天崩地裂,世界毁灭的时候,都会出现某种超强的神秘魔力。按照以往的规律,这块洪蒙大陆,离再次沉没消失的时间,已经到了临界点。

它的第一次创始文明,是以超能力为中心的文明。曾经在这块大陆上遍布着龙脉,拥有着超强的灵气,万物皆可吸纳自然界里的灵气,通过修炼将其转化成为自身的灵力。

在这个神仙遍地走,妖兽多如狗的时代,神魔之间的战争时常发生。要想阻止洪蒙大陆的再次毁灭沉没,除非出现某个灵力修为入圣的大神,穿越维度空间来战胜妖魔,从而实现现代文明的延续。

现如今,每年的开学季,在这块大陆上的新生们,头等大事依旧就是传统的军事训练。

这不,在洪蒙灵力学院的操场上,刚入学的新生们,正挥汗如雨地艰苦训练着。突然之间,一个清爽帅气的男孩子,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赶快!扶他去阴凉的地方!”军事教官赶忙跑了过来指挥道。

与此同时,有道很刺眼的霞光划破长空,如同一朵金色的莲花,一闪即逝地消失在卫风的身体中。

“嗯,我怎么会依附到了如此虚弱的身体里啦?听这意思,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卫风,瞧瞧我的运气,真是衰到家了!”这个由十一品金莲战魂,幻化成霞光所保护的元神,他的本尊也叫卫风。

他可是洪蒙大陆第一次文明之中,在当时的整个星域万境,令无数妖魔鬼怪闻之色变的光明使者。所谓光明使者,就是为了维护星域万境的公平与正义,从而降妖除魔,诛杀凶神恶煞的大神。

星域万境是对第一次文明中各种群的统称,其中又划分了天罡神境,地心魔境,幽冥圣境,地渊煞境,以及地魁人境等等。

就在他刚才来此之前,不知为何原由,竟然遭到了各境中的神仙与妖魔鬼怪,甚至还有地魁人境中的某些大能者,以讨伐他走火入魔,滥用职权为名,向他们十位光明使者,突然展开了疯狂的偷袭围攻。

终因他心系着恋人,雨之光明使者萱雨的安危,从而擅自行动,导致了整体阵法的破坏。致使十位光明使者集体战败,他自己最终也因肉身被毁而殒命身死,幸亏元神及时出窍,若是再稍晚一步的话,便会与肉身一起化为灰烬。

他在肉身被毁的刹那间,及时运用自己混元大罗准圣的修为,幻化出十一品金莲战魂保护好元神,并在瞬间将元神遁入维度空间,这才逃过了一劫,却无意之中闯入现代文明社会,依附在一个普通凡人的身体里。

这个拥有十一品金莲战魂的卫风,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恶战,再将元神遁入维度空间,他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法力。

最关键的问题是,由于损伤的缘故,导致了他的大部分记忆丧失,以至于现在的他只好认命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他就将这个寄居的身体给检查了一遍,结果却令他沮丧万分。

一看就知道是个营养不均衡,还要强迫自己加强锻炼的那种,更恐怖的是,这个家伙不但脑筋倔犟,而且还不会灵活变通,却连什么事情都敢想敢做。明明内心寂寞冷静,偏偏将外表搞得阳光开朗;明明心里喜欢一个女孩子,还要装作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敢大胆地表达出来!

不过,从现在开始,有了我堂堂混元大罗准圣修为的元神在,绝对能够给你重塑出一副强健帅气的体魄,以及超级灵光有趣的大脑来。

紧接着,他又搜索了一下这个家伙的记忆。卧靠,家庭条件不咋样,居然还敢喜欢新来的班花。什么,那个阔少苟或也喜欢他的暗恋对象?呵呵,这有什么好担心的,看我怎么帮你打败苟或,赢得芳心的青睐。然后,再赚取很多的钱财,来供你潇洒挥霍。

就在他一边搜索,一边盘算的时候,除了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之外,同时还感觉到了一阵剧烈的疼痛。他不由得打了个机灵,将元神与这个身体给合二为一之后,便清醒了过来。

随即,他“嗯”的一声,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立即看到了一张,令他最恶心的面孔。于是,他愤怒地喊道“喂,死鬼苟或,你干嘛使劲掐我?看看,都淤青啦!”

“呵呵,什么叫使劲掐你?我使这么大的劲,还不是在帮你,给你揪痧着呢。那不叫淤青,而是痧气被揪出来啦,不说声谢谢也就算了,居然还跟我吼得那么大声!”

这个被称呼为苟或的同学,装模作样地瞪了他一眼之后,又自我惋惜地说道“唉,真不识好歹!不过,我也没打算要你放弃对我的敌视态度,只是怕你就这样翘了辫子,以后就少了一个,不知深浅的家伙跟我竞争,那会少了很多乐趣的不是?哈哈哈。”

嗯?这个清醒过来的卫风同学,正想要开口说话,却在突然之间发现到自己的身体里,存在着一个异样的东西,仿佛是经历了几十万年,瞬间又回来了的感觉。他看着眼前的苟或,突然间觉得这个有钱有势的家伙,简直就是庸俗不堪,压根就没有以前的那样高大上。

而且还隐隐约约地有种预感,这个死鬼苟或将会跟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是今后麻烦与噩梦的源泉。

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此时,光明使者卫风的元神,已经跟他这个卫风的身体,以及思想意识,完全充分地结合在了一起。由于元神与元神之间,也合二为一,这使得他同时具备了,光明使者卫风的那些残留的思想意识。

“咦,苟或,我今天看你怎么是怪怪的?你看你的眉毛是既短又浓,这样的眉毛表示你钱多人傻;看看你的鼻子软踏踏的,这表示你肾虚不中用;再看看你的嘴巴是又大又薄,这表示你跟个老娘们似的,爱八卦嚼舌头,还有~”

然而,没等他说完,便被苟或同学给打断了。他坏笑着又使劲地掐了一把卫风,戏谑道“你脑子又短路了吧!晕过去之后,就通灵了是吧,你这是在给我看相,还是在给我算命呢?我可没打算付钱给你,别再浪费口水,留着当作饮料解馋吧!”

紧接着,他扭过头去对军事教官建议道“报告教官,这位同学都已经说胡话了,你就干脆批他几天假,让他回去休息吧。”

“呵呵!死鬼苟或,你是想借机让我少拿点学分吧,真够损的你呀。”卫风盯着他的嘴脸,感觉到很好笑。

“二货,我这是在替你着想!就凭你现在的怂样,站起来走两步给大家看看,验证一下是不是我在损你。还敢说我肾虚不管用,你要是管用,就不会这么容易倒下啦!”

“倒下了又怎么样!就凭你这副肾虚公子的模样,估计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你若是有胆量的话,就跟我比试比试?”卫风的脑子突然间发热,居然第一次豪气勃发,非常意外地向自己一向敬畏的人发起了挑战。

“哟呵,就凭你还敢嘴硬,想要跟我比?那么好,随便你比什么,少爷我奉陪!”苟或鄙视地撇着嘴回应道。

“咱们两个围绕着操场跑十圈,谁要是输了的话,就输给对方一个月的生活费,怎么样,敢不敢赌?”

“哈,二货,你可别后悔!我要是赢了,只要你这个月的生活费,我要是输了,你这学期的生活费,我全都包了。另外再附加一条,那就是谁要是输了的话,从此以后就要任意听对方的差遣,哪怕是擦屁股,也得心甘情愿地去擦。请问,你敢不敢赌?”

“一言为定!”卫风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立了起来。看他的精神面貌和气势,跟之前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惊得所有在场的人,至少有一半掉了下巴。这真的是应了那句话见钱眼开!

“嘿嘿,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看我在班花的面前,怎么轻易地碾压你,把你变成一个给别人擦屁股的渣男,来成就我的光辉形象!还有就是,我要看着你喝一个月的西北风,来填饱你肚子的可怜模样。虽然我跑不完十圈,可是估计你恐怕连一圈也跑不完,赢你那简直还不是小菜一碟?”苟或得意地暗自盘算着。

就这样,一场看似实力悬殊,胜负一目了然的比赛,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

起初,卫风的确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毕竟刚刚疲劳晕倒过。可是现在的他,体内多了一个混元大罗准圣修为的元神,那是曾经能够飞天遁地搬山填海的大神。

尽管眼下法力尽失,也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然而偏偏对曾经修炼过的功法心得,他却一点都没有忘记。

于是,卫风一边慢腾腾地跑着,一边下意识地汲取天地之间的灵气,使其转化为混元之气凝聚于丹田,再丹田提气游走全身,打通所有的经脉,将以前那些淤堵的地方,全部都给疏通开。

气血也就逐渐流畅了起来,浑身上下变得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充满了力量,连头脑都清晰了许多,脚步自然也就加快了起来。

看着之前还是一个半死不活的二货,在彻底晕倒过后,居然发生了奇迹,现在就像是打了鸡血似的越跑越快。不但是追上了身体强健的苟或,而且还是越跑越远,很快便将对手给远远地甩在了身后,致使另一部分同学的下巴也没能保住,全都掉到了地上。

等卫风跑过人群的时候,看见了他所一见钟情,并且深深暗恋着的班花,正在一群同学的簇拥下,兴高采烈地在为他鼓掌加油呢,这给他所带来的动力,仿佛是在他的腿上加装了两个发动机似的。

然而,他猛然间发现,这个班花怎么跟星域万境中,雨之光明使者萱雨,长得是一模一样,难道她也穿越到这里来啦?可是我明明看见她,在一群神魔布置的大阵中殒命,这才使得自己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结果跟她一样毁掉了身体。

“这是怎么回事,萱雨?我的萱雨!”就在他为此而感到情绪激动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一阵阵的惊呼声“哎呀,不好啦!苟或摔倒了。”

其实,苟或并不是自己摔倒的,他还不至于有这么菜,而是被一道类似于九品黒莲战魂化作的光束,将他给覆盖了,从而导致了暂时性短路所造成的后果。

“噢!卫风赢喽!卫风赢喽!”有几个同学,在那里莫名其妙地激动得欢呼着。

另外还有几个同学跑过去,将苟或给扶了起来,乍一看到他的脸色,众人全都被吓得一大跳。只见他满脸乌青,嘴唇发黑,眼圈浮肿,双手冰凉,浑身散发着阵阵的烟气,简直跟个死人似的。

众人慌忙将他抬到阴凉的地方,强行掰开了他的嘴巴,给你喂了一点水。可是,随即便从他的嘴角,流出来了一股粘稠的,如同猪血一样的东西来,这让众人更加的害怕。

有个胆子大一点的同学,按照苟或那会掐卫风的方法,如法炮制用在了他的身上。哎,还别说,真的很管用,只听“嗯”的一声,苟或睁开了眼睛。

“妈呀!”周围的同学们被吓得是四散奔逃,如同看见了鬼一样。

此时的卫风,已经来到了苟或的身旁,正好看见他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只见他的眼睛瞪得特别的大,眼珠子都快要蹦出来似的,血红血红的眼仁,上面布满了青色的血丝,而中间的瞳孔则是变成了深绿色,再配合着他那张嘴脸,简直就像是刚刚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丧尸。

“吸血僵尸狂魔!”卫风下意识地惊叫了一声。在刚才发生的偷袭战中,这个家伙也是盯得自己最紧的,恨不得要将自己神形俱灭。然而奇怪的是,他又怎么会替雨之光明使者萱雨,当了几次最致命的攻击,结果把自己搞得是伤痕累累,难道是打得晕头转向啦?

而此时的苟或,一见到卫风,便立即凶狠地飞扑了过来,同时张开大嘴,舌头也准备往出伸。可就在他快要接近卫风的时候,突然间被卫风脖子上,所发出来的一道金光给制住了,等到金光散去,苟或立即恢复了原有的模样。

吃惊之余,卫风摸了一下脖子,原来是多了一块吊坠。嗯,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这玩意?

等到他转动了一下脑筋之后,才知道这个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吊坠,而是象征着他曾经法力修为等级的,十一品金莲战魂所化,拥有超强法力的风神文耀,刚才正是这枚风神文耀救了他。

否则的话,他的心脏恐怕就已经被这个,修为在九品黑莲战魂的吸血僵尸狂魔给咬破,并且喝干了里面的血。

而此时,见到同学们全都胆怯地远离着自己,苟或爽朗地大笑道“大家不用害怕,我刚才那是故意吓唬你们的!因为,我感觉到跑不过卫风,所以就故意玩了个小把戏,希望你们不要见怪。”

“哦,原来是这样啊!”众人那颗悬着的心,终于一个个地放下了。紧接着,便将更加奇怪的目光投向了卫风。

就算是那些了解卫风的同学,也全都对他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他们发自内心的表示不服气。于是,纷纷站了出来,都想要来挑战一下卫风。

卫风见这个吸血僵尸狂魔,虽然是追了过来,但是凭他的九品战魂修为,暂时还无法对付自己的那块,由十一品战魂化作的风神文耀。在这种对自身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他倒是愿意满足那些瞧不起自己的家伙们,是该狠狠地打击一下他们了。

无论是体育项目,还是诗词歌赋;无论是跳舞,还是唱歌等等,最终的结果,当然全都是卫风赢。这使得他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俨然变成了一个超级学霸,立即使得众人刮目相看。

卫风,这个曾经十分努力拼搏,却依旧是个渣渣的平庸之辈,在一时之间,迅速轰动了整个校区,简直就像个神一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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