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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八年,归安知县吴之荣因为一起贪腐案被罢职后,试图告发庄廷龙反书作为功劳,好谋求复职。吴之荣就告到将军松魁处,松魁把案子转发给巡抚朱昌祚,朱昌祚又把它转发给了督学胡尚衡。但这些人都接受了庄允诚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非但如此,庄允城将其中被告发的句子改掉后,继续刊刻发行。
不料吴之荣见此事毫无动静,就买到了初刊本再度告发,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满族官员罗多等人到浙江乌程县彻查此事,并要求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吴之荣对南浔富人朱佑明怀恨在心,诬告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即朱佑明(实际是朱国祯),将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牵涉进来。其余列名参校者、初审官员等,和他们的家人都被查抄。
庄允城被逮捕入京死于狱中,庄廷龙被掘墓开棺焚骨,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共七十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
参加校阅的吴炎、潘柽章是顾炎武的好友,他两个罹难后,顾炎武痛心疾首,写下了《书吴潘二子事》一文,记述了明史案的大略经过。
清朝前期屡兴文字狱,总计有一百多次,而且处刑极为严酷,搞得人人自危,无所措手足。在这种文化**主义的统治下,许多知识分子不敢涉及政治,只能埋头考订古书。当时有个叫梁诗正的老臣,总结出这样一条处世经验:“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
清朝的文字狱,是封建**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它禁锢了人民的思想,堵塞了言路,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万马齐喑的极其黑暗的政治局面。
“怀苏兄,你的老家是不是在苏州啊?”东方自强问道。
“那时候我家在苏州做书商,这件事也受到了牵连。我的高祖当时尚在襁褓中,有下人带他上街去玩,才幸免于难。这位好心的家人几经辗转把他带到广川县,我们姓江的在中原才算留存了一脉。我小的时候,我祖父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又把‘怀苏’做为我的字,就是让我不要忘记家乡。”
这时,那位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小伙子走了进来,“江县长,晌午的饭咋安排啊?”
江枫眠说:“小曹,这两位是我昔日的同窗好友,他们现在都是沙河镇上的名流。”
他指着东方自强说:“这位是沙河镇的名医东方先生,他家几代都在那儿行医。”小曹笑着对东方自强说:“幸会,幸会。”自强向小曹点了点头。
江枫眠又对小曹说:“这两位仁兄说就在咱这儿吃饭,你去安排厨子做几个菜吧。”
“知道了。”小曹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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