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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堆集在路面上的尸体越来越多,我等没有办法抵近彼等,只得绕道……”
想到这里,达奚文明的内心突然抽搐了一下,因为接下来他儿子的说法让他更是胆战心惊。
“唐军极为狡猾,我等能够绕道的地方彼等必定有埋伏,每次埋伏的都是那支拿着明晃晃大刀的部队!”
“父亲,我等侥幸俘获一名拿着这样大刀的唐军,按照他的说法,这是唐军新编制的营头,叫甚陌刀队,我见过那陌刀,长达一丈,通体由精铁锻成,至少有二十斤,使用者都是身高力大之辈”
“彼等就大大咧咧堵在路口,我等一开始认为彼等是步军便放松了警惕,便策马冲了过去,可惜完全不是那样”
“他们的阵型异常齐整,中间隔着一人的距离,原本我等还以为如此宽阔的距离很容易冲过去,没想到彼等之所为留这么宽的距离是因为挥刀方便,当陌刀手将陌刀挥舞起来,齐刷刷一刀砍下后,连同马脖子、骑士都被砍成了两截,父亲,我等以前在西海附近时见识
过吐蕃前驱队的可怕,但与陌刀队相比,吐蕃人的前驱队就如同孩童一般!”
“强弩、陌刀……”
达奚文明又在内心叹了一口气,其实这两样他在前河西节度使王忠嗣的军中也见到过,当时他只是对强弩有些感兴趣,对于陌刀还以为是唐军用来充门面的仪刀,没想到彼等竟然真用上了,不禁真用上了,还让自己的部队魂飞魄散!
“先是黑山,接着是雪山,两败之后我部损失了大量的青壮,避走不及的妇孺牛羊也被彼等截获,这可是我等从西海附近迁出来后首次遭逢大败!”
除了高仙芝给他带来的恐惧,前面堵路的哥舒部的顽强也是大出他的意外。
原本在鹰娑川击败号为西突厥十部之一的鼠尼施部落后,达奚文明就对其余诸部有些轻视了,得知前面的哥舒部在内斗过后元气大伤,他就以为只要他的前锋杀到,就能轻而易举将哥舒部击败,让其变成第二个鼠尼施部。
没想到这一次哥舒部竟然迸发出了极大的能量,以区区三百人就将庞大的达奚部困在石堡之外。
此时的他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从以前孙秀荣他们过来的路上撤到纳伦盆地去。
但经历了与高仙芝的战事后,达奚文明宁愿被困在碎叶城上游峡谷里,也不愿意去纳伦盆地,因为他早就探听明白,磧西节度使夫蒙灵察亲自带着一万大军镇守在盆地南端,两千高仙芝骑兵就让他如坐针毡了,遑论夫蒙灵察的上万大军!
“唐军啊唐军,你怎地如此厉害?”
到了此时,达奚文明有些后悔了。
“早知道如此,凭着鼠尼施的财富,慢慢应付唐军的勒索,等到将周围部落征服了,成了一个四五万户的巨大部落,唐人就不敢随便前来勒索了,唉,我还是将财宝女人看的太重了,这些东西与部落的前途比较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当然了,达奚文明不光是因为唐军的勒索而叛乱的,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一想到这个原因,他不禁摸了一把自己的胸前,在那里,他藏着一个宝物,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一想到这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本
极为消沉的他突然振作起来,端直了上身,面色也果毅起来。
“我命由我不由天!”,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临死前对他说的话。
“通知前面的丑奴,限他不计生死,一日之内必须拿下石堡!否则就不用来见我了”
“其二,本部从即日起改称拓跋部,有违令者,立斩不饶!”
然后他换了一副笑脸,一副异常诡异的笑脸,对着赫连伏允说道:“赫连老弟,本汗倒是极为佩服你的城府”
赫连伏允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陪笑道:“大汗,与你比较起来,我等就是那皓月畔的萤火,何足道哉?!”
“是吗?”,达奚文明见左手食指上的骨戒取了下来,他用同样脏兮兮的衣袖擦过之后,上面的裂纹就清晰可见了,只见他将这枚戒指随手一扔,“该扔了,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然后他凑近赫连伏允说道:“原本本汗在鹰娑川呆的好好的,自从你来了之后我部就急转直下,你曾经为高仙芝做过事,而高仙芝对于我等行踪似乎了如指掌,不是你通报的又是谁?”
“冤枉啊……”
赫连伏允大叫道。
达奚文明摇了摇头,“其实本汗早就识破你了,原本是准备在走投无路,与高仙芝联络时派上用场的,可惜本汗眼下的想法却变了”
然后对左右说道:“拖下去,按照我达……拓跋部的传统,扒皮、抽筋、取骨,然后将头颅做成酒器,将小腿骨做成骨戒”
赫连伏允的惨叫声持续了一日一夜,当熟悉的惨叫声再一次回荡在达奚文明大帐的上空时,他的士兵似乎也恢复到了以往一往无前的勇悍。
这一次,前面的达奚丑奴顺利拿下了石堡,后面的军队也挡住了高仙芝的猛攻。
事情,似乎随着达奚文明的部落改名以及赫连伏允的血祭又柳暗花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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