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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上放了红泥小火炉,青璃喝着热茶,闭目养神,今天算是彻底解决了凤阳城的事,明日就能回到莫家村,天一冷,她就想窝在家里不出门。

“小姐,您看那边的小铺子,山子杂货铺,是不是子山少爷的杂货铺啊?”

青璃让马车绕道,这个时辰爹娘应该用过晚膳,她想带着于嬷嬷和麦芽用一家干净的小铺子点上几个小菜,在百姓们聚居地有一家小铺子非常地道,做的汤面劲道,里面还加大块的红烧肉。

“对,是叫这个名字,怎么?”

青璃没有抬头,对着于嬷嬷道,“天冷,赶紧关上车窗吧,放心,车夫记得路,一准儿能找到。”

那个铺子别看不起眼,却在附近有口皆碑,料放的十足,干净卫生,不但汤面做得好,腌渍的小咸菜有一套,只要买面条就赠送小碟子的咸菜,人家腌渍的小黄瓜翠绿翠绿的,点上芝麻油,又脆又好吃。

夫妻二人都是二十来岁,吃苦耐劳,还有一个帮工,是周围家的穷苦百姓,无儿无女,小两口也是好心,请人做工,青璃今日想起来,就决定去照顾一下生意。

“可是小姐,有一群人来势汹汹,手里提着棍棒,不知道做啥子。”

现在是晚膳时辰,眼瞅着天都黑了,铺子也到了打烊的时辰,这群人出现,在这个傍晚,显得很是突兀。

青璃一听,拉开车窗看了一眼,可不是,有十几个人,看穿戴还可以,站在铺子门口正对着伙计说着什么,伙计正在皱眉。

“停车,下去看看。”

青璃有点疑惑,是不是一直以来自家人太低调,不欺行霸市,老老实实地做生意,于是总是被人当成好拿捏的,还是这群人根本没有打听山子哥的背景?

以莫子山的性格,不是个爱炫耀的人,肯定不想借光,也没有透露和她的关系。

该高调的时候必须高调,这样的话,这些找事的垃圾渣子还敢上门?刚解决了季知府,这几个人一看就是百姓,就算是小官,能比季知府还大?

门前正在吵吵嚷嚷,为首那人凶神恶煞,拎着棒子叉腰,正在对着伙计叫骂,“他娘的你什么意思,叫莫子山出来!”

“我们东家没在凤阳。”

小伙计苦着脸,抖了抖,对着几个人道,“几位大爷,有啥事不能好好说啊,你们几个拿着棒子就这么上门,让路过的人咋看我们杂货铺啊,还以为我们做生意不实诚呢。”

“别他妈的和老子扯淡!这和杂货铺生意有毛关系!”

身后的几个大汉也跟着叫骂,“快点让人出来,不然我们日日上门,你家别想做生意!”

“你怎么说话呢啊,什么叫不让铺子做生意,我们东家怎么得罪你们了?犯得着吗?”

小伙计开始态度和软,不想把事情闹大吵闹的人尽皆知,但是几个人不识时务,他也火了,“找我们东家去小凤县,东家不在!”

“好个小子,你一个小打杂的这么强横,知道老子是谁吗?”

青璃站在原地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个所以然,似乎不是因为铺子的事,山子哥最近真应该去庙里,又招惹到哪尊大佛了不成?

“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伙计摊手,翻了一个白眼,指着为首的大汉道,“你看上了我们东家做女婿,就该客气点,别整土匪那一套,喊打喊杀!”

“老子闺女看上那小崽子,是他家祖坟冒青烟了!”

吵嚷半天,这才说到点子上。青璃又听了一会儿才明白,这还和她有点关系。

前段时间,青璃委托莫子山收鸭绒,凤阳的杂货铺子也位列其中,莫子山为了怕伙计搞不清楚鸭绒,特地带人去周边的农户家里收购,亲自示范。

这个王三胖子就是有名气的养鸭大户,家里光是鸭子就有上千只,有个小农庄,家里二十多个下人,也算有点家底。

莫子山清俊,肚子里有点墨水,又是白手起家,王三胖子的闺女王小翠一眼相中,为了多接近,女扮男装,偷偷地扮成下人,来送了几次鸭绒。

王小翠长得黑,随她爹,身材却瘦小,穿上男装一点看不出是女子,莫子山体谅跑腿辛苦,经常请众人喝茶。两个人有了接触,王小翠觉得莫子山不但品行好,对下人不苛刻,而且很体贴,她动了春心,一发不可收拾。

期间莫子山一直是礼尚往来,对待来送鸭绒的下人们礼遇,请众人喝茶吃点心,王小翠总是围在莫子山身边,一口一个“山子哥”,莫子山念她年幼,以为她小小年纪出来做工不容易,想到曾经的自己,就照顾的多些。

王小翠的娘在她几岁的时候,得病死了,爹又忙着养鸭,一直多她疏于管教,本身也是纯真的性子,不懂男女大防,说话也是大大咧咧毫无顾忌。

前段有一天,王小翠来送鸭绒,赶上雨大,所以她就留在杂货铺,正好后院有一间小院子,莫子山就把她安排进去,怕她一个人会害怕,也在隔壁屋子歇下。

从此王小翠更是离不开莫子山,店铺里的伙计掌柜都看出了问题,开始以为王小翠有断袖之癖,偶然的机会,王三胖子家有下人过来送鸭绒,这个人是新来的,不明白情况,直接叫出了“小姐”。

因为这件事,莫子山觉得自己受到欺骗,对王小翠很不待见,无论王小翠怎么乞求,都不愿意见她,她迅速地消瘦下去,生了一场大病,王三胖子这才得知其中的原因,气炸肺。

“莫子山到底是不是爷们,是爷们就该负责,不然的话,老子就剪掉他的命根子,让他做太监!”

王三胖子不依不饶,认为是莫子山欺骗自家闺女的感情,王小翠从小就没娘,平日里他这个做爹的忽视自家丫头,等这次她大病一场,他才发现,一晃已经过去十年了。

家里也算有点银子,可是闺女从来没要求什么,这个要求说什么也要满足,莫子山不过就是一个开杂货铺子的,家里有点银子而已,应该没啥靠山,想来吓唬一下,对方就能服软。

“小姐,子山少爷真是多灾多难啊,上次倒霉,被李家人缠了好久,好不容易脱身,这咋又遇见倒霉事了呢。”

麦芽一脸同情之色,莫子山长相端正,比一般人强些,远远达不到英俊潇洒,桃花运还挺旺盛,不过好像都是烂桃花。

“是啊,这次能比上次好点,上次那纯属坑人。”

于嬷嬷也跟在旁边点头。王小翠值得同情吗,这件事情,子山少爷从头到尾都不知情,是她自己自作多情,一头炕热。王三胖子为了闺女打上门更不合理,子山少爷又没有怎么样,果然善良的人麻烦多,人啊,就不能太好心。

“我说您能不能讲点理?我们东家怎么的你闺女了,要负责?说句不好听的,睡了她?”

伙计一脸不耐烦,眼瞅着到了打烊的时候,还要和这些不讲理的粗人废话,他现在肚子饿着呢,天又冷,不能一直在外头站着,说话也尖锐起来,“明明是你闺女女扮男装来铺子里面,谁好人家的闺女天天和男子混在一起?”

“你啥意思,坏我闺女名节!”

王三胖子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双方火药味十足,他深受打击,就算伙计说的是真的又能咋样,他打定主意,就算用强的,也要把莫子山带走,做个上门女婿。

“这么晚,您带人上门,是要采买什么?”

青璃抱着胳膊,快速地走了几步,天阴森着,说不准一会儿就要下雪,站了这么一小会儿,脚底板都窜着寒意,她上前几步,对着几人道,“抱歉,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已经知道,你们最好不要闹大,这是毁坏王小翠的名节,另外,强扭的瓜不甜。”

“哦,还有一点,虽然这话很打击人,但是你们家闺女确实配不上莫子山。”

青璃给伙计使了一个眼色,让他继续进到铺子理货,她转过身,定定地看着几个人手里的棒子,嫣然一笑。上门砸场子的,必定是要打回去,但是这个王三胖子只是来吓唬人,并没有打人的意思,不然小伙计早就遭殃。

还有一点,王小翠和李氏女不一样,她是真心喜欢莫子山,虽然己方要拒绝,但是也不能做的太难看。

“啥意思,你这个女娃娃说话好大的口气啊,我王三胖子是有名的养鸭大户,你去打听打听,有银子,大不了婚事所需之物都是我出就是,只要能对我闺女好,咋的都行,莫子山啥身份,我家配不上他?”

“其实,也不算多重要的人物。”

于嬷嬷轻轻地咳嗽两声,背着手,这个时候哪有主子炫耀身份的,必须轮到她出马,她摇摇头,“子山少爷其实也不是大人物,他的堂妹,也就是我们家小姐,闺名青璃,是淳于少将军的未婚妻。”

“莫青璃,莫子山……”

王三胖子顿时泄气,耷拉着脑袋,身后一群人,手里的棍棒全部从手上掉落,就这么一瞬间,他突然知道自家痴心妄想,青璃小姐,北地将士们直呼少夫人,凤阳,平阳谁人不知?就他一个养鸭的,都知道个清楚明白。

莫家还出了一个四品官,地位不低,就算是凤阳知府季大人,得罪了与莫家交好的沈老爷,都被扔进了大牢,他这个猪脑子,早咋没想到呢,这个时候,姓莫的人也不多!

顿时,王三胖子的心犹如三九天被灌入了冰水,拔凉拔凉的,他心里明白,别说莫子山没对她闺女怎么样,就算糟蹋了,自家也只能忍着,他刚才叫骂半天,这位莫家小姐没找人把他扔出去打板子,就算是客气了。

“都怪小人有眼无珠。”

王三胖子沮丧,心里暗骂自己是个蠢货,当时怎么就不多想想,这些鸭绒都是供应被地将士的,早能联想到这样的关系,就早点劝自家闺女死了这条心,也不会耽搁到现在。

“这事不怪你。”

青璃摇摇头,一个人就算再渺小,她的真心也不是卑微的,只是用错了人而已。身份只是借口,重点是莫子山不喜欢,希望这件事能让王三胖子认识到,银子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该多关心下自家闺女。没有伤痛是时间无法抚平的,过去就好。

“小姐,您上次上门采买之后,小的才反应过来,和我们东家说,还被骂了一顿。”

小伙计连连挠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竟然管莫小姐要银子,还推销蓝莓干,真是猪油蒙了心。

“那说明你机灵,来买东西就要给银子,不赊账。”

青璃点点头,进到杂货铺子走了一圈,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铺子扩大不少,用品也全部分类,有专卖吃食的地方,还有专卖日杂的架子,摆放得整整齐齐。

根据伙计所说,发生了这件事,让莫子山非常的气愤,上次李氏女已经给他留下阴影,最近终于认识到,不成亲是个大问题,就像一块肥肉被人惦记,他还没怎么样,就被人误会,说成是负心汉,爹娘都跟着受牵连。

莫子山最近没有来凤阳,而是留在镇上,莫六婶正在托媒人说亲,要求有三点,第一家风必须清白,第二知书达理识字,第三,性格要好,贤惠不闹腾。

第一点和第三点比较好找,这年头识字的女子太少,一般满足一二条都是家境殷实的,从小娇生惯养,吃不得苦,莫六婶始终觉得家里就是普通庄户,她身边没有人伺候,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不想找个厉害的儿媳,担心受气。

等候伙计关上杂货铺,青璃让车夫送伙计回家,伙计受宠若惊,心里对青璃更加崇敬,他家离得远,又耽搁了时间,原本以为到家天都要漆黑了,路上不好走,谁能想到莫小姐这么和善。

青璃带着于嬷嬷,麦芽在一家小面馆,已经过了晚膳的时辰,面馆里只有一个男子一身劲装,在角落默默喝酒,青璃进到店铺前习惯扫视,感觉到那个喝酒的男子有功夫在身。

两张桌子成对角线,看不清男子的脸,只能看到他不停地举起小酒盅,几人进来,没有回头看一眼。

“小姐,您有段日子没来了。”

面馆的老板娘擦着桌子,青璃让于嬷嬷和麦芽同桌而食,点了几样小菜,三碗面条,并一盘酱香肘花,是这里的特色,做的软烂,入口即化,酱也是老板娘自己打出来的,很有特色。

“是啊,所以这次可真是嘴馋了。”

错过晚膳时辰,青璃腹中饥饿,于嬷嬷和麦芽也提不起精神,三人喝了几杯热茶,勉强先混了水饱,等待上菜。

门外,一个二十人的小分队士兵正在巡城,领头的小队长路过时往小店内看了一眼,见到青璃很是惊讶,站在门口叫道,“少夫人,您怎么来了?”

青璃出现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店,让士兵们诧异,这地方都是平头百姓喜欢来,谁都知晓高高在上的莫小姐不差银子,能纡尊降贵不容易。

“那是因为这里的饭菜香,面条更劲道。”

头领青璃认识,前段就是他们小分队在大牢外面把手,对她一向很恭敬,见到熟人,青璃打着招呼,“你们吃了没?天冷,进来坐会,今日正好碰到我,那么我请客好了。”

“少夫人,真的吗,天太冷了,我们兄弟想喝酒暖身子!”

二十人呼啦一声,全部进入到小店里,占据一多半的桌椅板凳,青璃点头,招呼老板娘,没想到在今日之后,她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次出门,只要有人巡城,一定会被认出,然后她就认命地请众人吃饭。

寒冷的雪天,巡逻的士兵们最大的愿望就是遇见青璃,能收到她送来的酒和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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