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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周金殿挂冠,出了皇城便径直去了平康坊。
“这是要千金买醉,一醉解千愁?准备上哪家,有没有安排相好,要不要我帮忙?”
刚入坊,在街上被马车上的秦琅叫住。
今天天气很好,秦琅坐了一辆敞蓬的四轮马车,很是奢华气派,他的宝贝爱骑豹子头连鞍子都没挂,脖子上倒是挂了个酒壶,旁边还有个马夫专门侍候着它边走边喝呢。
马周头上去了梁冠,随意的扎了顶巾子,身上的玉带紫袍也换成了一袭白袍革带,看到秦琅,笑道,“你这又是去哪儿?”
“去灞河钓鱼呢。”
马周便直接上了敞蓬马车,往秦琅身边一靠,“刚辞了官,正好无事一身轻,本想找你喝酒去,既然你去钓鱼,那带上我。”
“辞了?”
“辞了,有酒吗?”
秦琅轻轻一踢脚前的车厢,那里有个暗藏的小机关,里面置有一个小冰箱,铜壳箱里盛着冰块,里面冻着麦芽酒。
“冰的?”
“这夏风习习,外面晒着太阳吹着风,来瓶冰麦酒,不是正好?”
“来一杯。”马周倒也不客气。
“这还在路上呢,悠着点,到地了再喝不迟啊。”
“现在啥想法没有,就是想痛快的喝两杯。”
秦琅哈哈一笑,“行吧,只喝一杯啊,到地再续点。”
晶莹剔透的玻璃杯里倒满了金黄色的麦酒,冰镇的酒端在手里,就让人感觉到畅快。
“这杯子挺好看,不像是水晶,也不是琉璃,难道又是你秦家搞出来的赚钱玩意?”
秦琅呵呵一笑,“好东西,这叫玻璃,比琉璃更难得,更晶莹剔透,胜似水晶,只是比较难弄,现在烧一窑,也未必能得到一只这样的完美杯子。”
“确实是好东西,估计这样一只杯子就能超过你这辆马车吧?”
“这马车还超不了,不过能超过拉车的那两匹马。”
马周看看拉车的那两匹马,都是肩高近人的骏马,一匹怎么也得百贯才行,一只杯子就超过两匹马,马周惊叹。
烧一窑只得一只杯,但能价值两匹马,倒也值了。
“哈哈哈,所以说你一介书生,不懂经济嘛,亏你之前还做过转运使呢,一窑虽只得一杯,可这一杯只是最完美的杯子,除了这一只杯子外,还能得到不少顶级品,优良品,良品,上品,中品以及大量下品呢。”
下品的杯子,有很多瑕疵,比如气泡啊,不够通透啊甚至变形啊,但是也不会被浪费掉,秦琅把这些杯子拿去外贸,卖给那些外国商队,或者是大唐的外贸商团,这种新颖的玩意价格一样很贵,反正比琉璃卖的贵,不比水晶便宜。
而上品、优良品这些,可就更贵了。
至于顶级品,那都是奢侈品了。
秦家的玻璃作坊搞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技术已经越来越好,从简单的玻璃片,到各种玻璃器皿,再到如今,都已经开始搞起了玻璃艺术品了,玻璃镜也已经越做越大。
相比起大唐对外畅销的瓷器,秦家的玻璃产品可谓是独家所有,更是没有竞争。
这玩意比起瓷器来,甚至成本更低,毕竟瓷器还得先选一个有优良瓷土的地方才能建瓷器窑,而玻璃的原料其实更普通。
这几年秦氏玻璃坊一直在悄悄的研究工艺,培训工人,规模上倒没有迅速铺开,可因其稀缺性,就算之前技术不成熟,一样没少赚。
“这杯子送你了。”秦琅看着马周喜欢。
马周却把喝光酒的杯子放回去,“我只喜欢杯中之物,对这杯子倒没什么在意的,再说了价值二百贯的杯子呢,非金非银还易碎,万一碎了可就损失大了。”
两人坐在马车上,聊着天出城。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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