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你过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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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李氏这个态度,除非人是瞎子,否则都能看得出来她心里肯定打着什么小九九。</p>
但胡霁色动了动嘴,啥也没说,径自走到胡麦田身边去帮忙。</p>
胡麦田有些揶揄地看了她一眼,但看到她脸上只有厌烦之色时,又心里有了数。</p>
因是在自己家里,胡霁色不像在江家那样肆无忌惮,而是很小心地藏了拙。</p>
她光给胡麦田和李氏打下手,没有自己动手做什么菜。</p>
明明是顿散伙饭,可因为李家带来的这半扇猪,硬生生地就做出了年夜饭的感觉。</p>
这个时代民间对猪肉的处理方法和现代相比略单调些。大多数人家的日常都难沾荤腥,好不容易做一次,那必须要把分量做到回本才行。</p>
比如在这边农村,最常见的就是杀猪菜,炖粉条,这在家家户户都大菜。</p>
胡麦田亲自掌的勺做的猪肉炖粉条,那酸汤的味儿,饶是胡霁色回来之前先垫了肚子,闻着都有些口齿生津。</p>
一边做饭,她们又聊起了兰氏当年的手艺。</p>
“你娘那双手也不知道是咋长的,就寻常的野菜窝窝,经了她的手做出来都不一样”,李氏有些向往地道,“还有山里的菇子,她做的也特别鲜,一顿饭吃下来就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p>
胡麦田笑道:“是啊,我以前也最爱吃我娘做饭了。”</p>
可惜后来兰氏长期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根本下不得厨。</p>
等猪肉炖粉条出了锅,好家伙,那可是满满的两大盆!</p>
里头洗饱了汤汁的粉条看起来油光水滑,配上新鲜的圆白菜,腌制过的酸菜,和埋在汤底下隐约可见的五花肉。就这道菜,光用汤都能下三碗饭!</p>
胡霁色要去端,李氏连忙拦住了她。</p>
“你咋端得动?去喊你重阳哥哥来。”李氏笑道。</p>
胡霁色的嘴角就扯了扯。什么重阳哥哥,少特么套近乎,他们根本不熟!</p>
她直接走到厨房门口,冲着还在院子里陪茂林玩石头的李重阳道:“李家小哥,你姑姑让你来帮忙端菜!”</p>
“诶……好!”</p>
李重阳原本也一直注意厨房那头的动静,此时听她喊,连忙跑了过来,结果和胡霁色擦肩而过的时候,眼角正好看到她白皙剔透的耳珠子。</p>
霁色的脸确实是惨不忍睹,像这样一副尊荣,村子里的人其实也看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p>
然而一窥见她那耳珠子,分明是最秀丽的模样。</p>
或许是对比太过强烈,又或是因为这种被原本不引人注意的事情被他给发现了,便让他的心跳分外厉害厉害些。</p>
他在家素来被称赞成老成持重,也确实是个有主意的。</p>
自打他进了胡家的大门,第一眼就没看上胡宝珠。</p>
后来见着这个丫头,他也确实开始主动暗暗地开始观察人家。</p>
没想到这一观察,非但没有让他看出什么究竟来,反而让他自己有些乱了分寸。</p>
“哟,这孩子怎么了,脸红得跟什么似的。”李氏调笑道,一边拿眼睛看胡霁色。</p>
她其实心里也犯嘀咕。因为她自己吧,其实是有点看不起这个丫头的。</p>
“许是刚才玩得太用力了,给热的。”</p>
李重阳胡乱应了,端了菜就匆匆出去了,实在不敢再留在厨房。</p>
胡霁色有点烦李氏的目光,便道:“我看都忙得差不多了,去瞧瞧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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