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你想死别拉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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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娜,你TMD是不是找死啊,你在直播间都说了些什么?想死别拉上我啊!”</p>
妖艳姐气得连脏话都骂出来了。</p>
姜娜娜不以为然,“放心吧,我只是带带节奏而已,网友们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说的她怀孕了。”</p>
“你知不知道叶挽星的靠山是谁?”妖艳姐被她气得天灵盖都快掀开了。</p>
“知道啊,文先生和季影帝嘛,那又怎么样,我什么都没说,而且我爸的生意又不跟他们沾边,我怕什么。”</p>
“你们家的实力比郑氏实业的郑直礼还牛吗?”</p>
“差不多吧,但是我爸的生意都在国外,我问过了,跟文氏和季家都没有任何生意牵扯,所以把心放在肚子里。”</p>
姜娜娜说完还不忘骄傲地说道:“妖艳姐,我有种预感,我要红了,你赶紧给我准备通稿吧。”</p>
“姜娜娜,如果一开始我知道你会害死我,你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签你的。”妖艳姐气得牙痒。</p>
这个缺心眼的玩意儿竟然还在这里做梦!</p>
“你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胆子竟然这么小,放心吧,我又不是我表姐,不会蠢得被人抓到把柄。”</p>
她得意极了,刚刚叶挽星气成那样,也不敢反驳一句。</p>
妖艳姐还没来得及反驳,就收到了一封邮件,是文氏发来的:</p>
鉴于黑鲸娱乐旗下艺人姜娜娜女士在直播间散布叶挽星女士私人生活情况,并且造谣叶女士怀孕。</p>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p>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p>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p>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p>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p>
贵司艺人姜娜娜在鱼酷直播平台上存在大量严重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p>
且点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十分恶劣。</p>
我司法务部已搜集好证据,自邮件收到后自动进入法律程序,不接受道歉。</p>
“姜娜娜!你看你干的蠢事!”</p>
妖艳姐看完邮件,吼了一嗓子,喉咙都喊出血了。</p>
姜娜娜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觉得妖艳姐在耽误她的时间,“妖艳姐,不跟你说了,我要进去了。”</p>
姜娜娜嫌弃地挂断了手机,推门进去了。</p>
一进去就觉得气氛不太对,直播间里满屏都在刷:姜娜娜,你被文先生发了律师函了。</p>
姜娜娜的大脑“嗡”的一声,赶紧打开微博,发现文先生的特助原策发了一封律师函并且@了她。</p>
一旁的于视帝还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文先生公开在微博上发律师函给别人,姜娜娜你是史上第一人。”</p>
姜娜娜此刻的脸色比纸都白,“律师函不是随便都能发的吗?娱乐圈里不稀奇了。”</p>
“这个律师函比广电总局的封杀令还狠,你小姨妈秦疏影从顶流影后到停工消失不见,仅用一天的时间。”</p>
于是之给她科普知识。</p>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啊,我只是配合剧组宣传剧而已,偶像剧都是需要炒作和热点的。”</p>
姜娜娜解释得十分苍白。</p>
“你的确什么都没说,但是你煽动网友了,而且是有引导性的煽动。”于是之无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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