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重庆飞天大盗胡道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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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道平赶紧忽悠:“我是个孤儿,一直在流浪,我也不知道老家是哪的。”</p>
警察接着问他:“9月5号那天晚上,你在什么地方?”</p>
胡道平赶紧告诉警察:“我去南充了,高速的发票我都有。”</p>
警察拿过发票看了一下,时间地点都对的上,但是并不能排除中间这段时间回来作案的可能性。</p>
警察随后又去了胡道平家里搜查,很快就在他家找到了长筒望远镜、手套、头灯、撬棍之类的东西,马上就让警察产生了怀疑。</p>
既然这样,就先把人带回去审审,胡道平进去之后,一直都在装糊涂:“望远镜是我买来玩的,手套是干活戴的,这也违法吗?”</p>
警察确实没有证据,于是直接提取了胡道平的指纹,此时已经有了指纹自动比对技术,输入电脑之后,很快就和多年前的几起邮票盗窃案现场留下的指纹对上号了。</p>
既然确定了盗窃案是你的,那接下来就不用废话了,不管杀人案是不是你干的,大记忆恢复术直接一上,最终胡道平败下阵来,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p>
2005年12月初,有记者采访了胡道平,他告诉记者:“我小时候特别穷,看到别人有吃的有喝的,就觉得人生对自己太不公平了,所以从小我就发誓,以后一定要过上和别人一样的好日子。”</p>
另外胡道平还对作案后返回现场的原因做了解释:“其实我作案的时候是非常小心的,每次我回到现场,只是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的,我时刻告诉自己,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继续干下去才行,而且要尽快干一次大的,如果我在外面,还会继续作案的,那种感觉想停都停不下来,再就是案发之后,会觉得非常刺激。”</p>
另外胡道平在看守所里多次表示,自己就是个祸害社会渣子,希望政府早点把自己枪毙了,早死早解脱。</p>
2005年12月7号上午,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处胡道平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老婆朱念琼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p>
2006年4月14号上午,胡道平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p>
胡道平的杀人方式。虽然另辟蹊径,不容易留下证据,给警方的破案,带来了很大难度。</p>
但是案子做多了,总会留下破绽,一旦证据被锁定,警察有的是办法让人开口。</p>
能出来做大案的这些亡命徒,肯定不会怕死,但应该都怕生不如死,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人间正道是沧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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