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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光幕出现一句话。</p>

【由于施暴者年龄的原因,不能将其刑事拘留,只能够暂时将他扣押。】</p>

“什么!!”</p>

李世民怒道:“只因年少就能逃脱责任吗!那死去的孩子又还有什么公道可言!房玄龄!我大唐律法对于少年杀人者作何处置!”</p>

房玄龄忙道:“皇上,依我大唐律例,十五以下,十一岁以上的少年若有杀人罪责,便可处斩。”</p>

“那十一岁以下呢?”</p>

“十一岁以下...........”</p>

房玄龄思索了片刻道:“十一岁以下的孩童若是犯了死罪,可以上请,由皇帝酌情考虑是否适用于死刑。”</p>

“上请?考虑?呵呵!”</p>

李世民冷笑了一声:“既然是死罪,又何分年龄,今日朕就要改一改这法令,从今往后我大唐若有故意伤人至死者,无论其年龄大小,一律处斩!”</p>

.....................</p>

大明。</p>

朱棣皱眉说道:“朕记得唐朝时期,就有过少年杀人判死刑的事情。”</p>

“父皇说的是张煌张琇二人吧。”</p>

见朱棣点头,朱高炽又道:“儿臣记得张家兄弟二人为父报仇,手刃了杀父仇人,而当时,张煌不过十三岁,张琇也仅仅十一岁。尽管坊间对这兄弟二人很是同情,认为他们“幼稚孝烈”,应当予以宽恕,但唐玄宗最终还是决定处死他们。”</p>

“没错。”</p>

朱棣认同道:“国法不可纵复仇,若是朕亲理此案,朕也会判处二人死刑。”</p>

说到这儿,朱棣忍不住问道:“我大明可有这少年杀人的案件?”</p>

朱高炽想了想说道:“父皇,儿臣还真在刑部看到过类似的事情。”</p>

“哦?说来听听。”</p>

朱高炽回忆道:“蔚县之前有过一件两小儿争斗,致一人死亡的案件。当时的县令命人将凶手押入牢房,但那名孩子却是丝毫不惧,到了饭点,县令亲自给孩子送饭,并故意将筷子一正一反插好,那孩子接过饭很自然的把反插的筷子拿正,开始大快朵颐,见状,县令便道,已明事理,当斩立决!”</p>

“理由是,此犯已经懂事,与成人无异。”</p>

“好!判的好!”</p>

朱棣大笑道:“县令此法当真是妙哉!儿啊,你可知那县令叫什么名字?”</p>

“额.......这点儿臣倒没有注意。”</p>

“查!”</p>

朱棣道:“此番正直果断的官员,正是我大明需要的人才!你现在就派人查看那县令的名讳,朕要给他升官!”</p>

“是,父皇。”</p>

..........................</p>

所有人正激动着,光幕突然又变了画面。</p>

【人性本善VS人性本恶】</p>

看到这个标题,荀子眼神微动。</p>

在此之前,人们一直认为孟子提出性善论的观点后荀子为了唱高调才提出性恶论。</p>

甚至到了后来,很多大儒批评荀子“才高学陋,以礼为伪,以性为恶,不见圣贤,圣人之道,至卿不传。”</p>

意思就是因为荀子认为人性本恶,违背了孔子和孟子的思想,对于圣人之道,荀子不能算儒家传人。</p>

而大文豪苏轼的批评更为严苛,很像后世的一些脑残粉。</p>

他在《荀卿论》中曾说,荀子的性恶论只为博人眼球,其品性不端。</p>

而李斯作为荀子的学生,提出焚诗书的法令,被儒家所唾骂,而苏轼从上梁不正下梁歪推断。</p>

学生品行不端,那么老师的品行也就不足怪了。</p>

而把荀子从儒家剔除,归入法家则是南宋朱熹的说法,甚至被视为法家的源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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