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破烂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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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侯艰难抬起头,神情有些萎靡不振,看了一眼韩春明,也不说话,他挥了挥手,赶韩春明一边去。
韩春明看到对方这样,也不生气,上前蹲下身,抓住他的手腕,破烂侯见状,大吃一惊,还以为遇到啥事了,连忙想反抗挣脱开。
韩春明稍微一用力,对方就哎呦一声,顿时不敢再挣扎,任由韩春明的手搭在他手腕上。
韩春明对着破烂侯开始号脉,片刻便放下他的手。
脉象虚弱,气血不足,再看了看对方的精神状态,叹了一口气说道。
“破烂侯,你这身子骨有点虚呀!”
破烂侯听到韩春明喊出自己的外号,顿时一愣,随即抬起头询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韩春明笑着故作神秘地回道。
“你猜!”
破烂侯见韩春明一副打趣他的模样,顿时生气地站起身,背起自己的麻布袋,就准备走人。
韩春明也不追,只是在背后喊道。
“大名鼎鼎的肃亲王孙子,现在竟然落魄成这样了,有意思呀!”
破烂侯听到韩春明这话,身形一顿,转身又走回韩春明身旁,神情严肃,甚至还有些紧张,他仔细打量了韩春明几眼,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世?你到底是谁?”
韩春明看到一向玩世不恭的破烂侯摆出这副严肃的神情,顿时哈哈大笑,随即上前,一把搂住他的肩膀说道。
“别紧张,我没啥恶意,认识一下,我叫韩春明,我师父叫九门提督,你认识吧?哈哈,走吧,今天相识一场,我请你去搓一顿,我请客!”
关老爷子和破烂侯是老相识了,一个清末王爷的后人,一个是清末城门税官的后人。
不过他们并不算朋友,甚至还算仇人,不过是上一代的事了,他们父辈之间有仇,不过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在这个年代生活品质很一般了。
破烂侯这辈子生平有两大爱好,第一大爱好就是古董,第二大爱好就是蹭吃蹭喝。
为了古董,他可以不吃不喝,但是为了蹭吃蹭喝,他可以不要脸,连续在别人酒楼一日三餐吃上好几年,也丝毫没感觉到羞耻。
所以一听到有免费吃喝,顿时精神一怔,听到这年轻人是关老头的徒弟,顿时也放下心来了。
他和关老头解放前就认识了,那个时候,两人都是花花公子,两人在喝酒方面还争斗过一番,破烂侯当时还输了,后来两人身份一落千丈,也就早没了联系。
不过现在往事随风,现在已经换天了,从前的事,多说没啥意义。
听到年轻人说请喝酒,破烂侯脸上的笑容,顿时浮现,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韩春明,见他好像真没啥敌意,这才笑着说道。
“那行,今天老哥就沾你一回光了!”
韩春明哈哈大笑,也没客气,两人勾肩搭背如同两个老哥俩,破烂侯或许是真饿了,整个人走路都有些虚晃,韩春明扶着他一路走过好几条街,进了一个胡同口,正见前方有一个小酒铺儿。
这个年代要吃饭,基本都是上国营饭店,也就是俗称下馆子,但是在这个年代,能下馆子的人家,那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了。
毕竟这个年代工资正式工人工资也就三十四块钱,像韩春明这种临时工,才十七块五,如果去下一次馆子,怎么也得好几块钱,如果吃好点,没一个月工资下不桌。
而且去国营饭店吃饭,不但要钱,还得要粮票,又贵又麻烦,一般人是真吃不起,但是不管任何时代,有需求,就有供应。
于是,大街小巷,胡同里,一种卖食品的杂货铺诞生了,这种杂货铺,面积不大,大多就十来个平方,门面也比较沉旧,里面有一个半封闭的玻璃柜台,柜台外面摆上三五张小桌子,几条木凳,环境那是一言难尽,
这杂货铺卖烟酒糖茶,熟肉,糕点酱醋茶,这些玩意,都不要票,但是燕京人,常买的食用油,芝麻酱等一些紧缺商品,这地一般不卖,因为得要票,要买那些,得去菜市场或者大点的副食品店。
柜台上,一般都是摆放着几个酒坛,都是散装白酒,有那种专门打酒的酒提子,一两酒一勺,最便宜的酒也得一两一毛钱,好点的有一两一毛三,一两一毛七的几个品类。
当然,也有散装啤酒,一升四毛钱,不过这个年代,喝啤酒的人少,有点像棕色似的的啤酒一口下去,还有股苦味,一点气泡都没,和后世那种冰镇啤酒完全是两种口味。
这地方的下酒菜,主要还是熟食,大多都是一些卤的,不过大多都是一些下水,肚肠心肝肺那些,还有肉皮冻,鱼皮炸黄豆兰花豆之类的。
也有花生米卖,不过有点贵,因为花生这玩意还是紧缺物资,可以榨油的,平常老百姓家,逢年过节,才能有半斤份额,也舍不得吃,大多把票卖给票贩子了,最后又高价流转到这些二级市场。
所以一般的杂货部也不卖花生米,偶尔有货,也是熟客要,提前给备好,而且价格比其他豆类都贵。
韩春明和破烂侯推开杂货铺大门,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扑面而来,这味一时半会形容不出来,大概就是汗臭味加烟酒味,最后加各种食物的味道融合在一起,最后发酵一百天后那种味道吧。
韩春明这种地方其实来的次数也不多,他以前也没零花钱来这地,再说他也刚插队回来,这地也好几年前来过了。
他强忍着不适,朝里面看了一眼,里面就三张小桌子,此刻已经全部坐满,不过靠边的桌前,就坐着一人,韩春明和破烂侯相视一眼,笑呵呵上前,也不嫌弃,随即就拼桌了。
韩春明也把自己代入一个老燕京人的角色,尽量去适应这地,坐在对面的是一个老头,不过韩春明猜测他最多不超过五十岁,之所以说是老头,因为这家伙明显就是一个酒腻子。
酒腻子就是那种整天没事,腻在小酒铺的,这种人没啥钱,但是又爱好这一口,还没脸没皮,爱蹭酒喝。
有些酒腻子就打五分钱酒,能坐一天,碰到熟人就套近乎,忽悠一杯酒喝,再和众人聊天打屁一整天,好不快活。
长期酗酒的人,大多都状态差显老,眼前这位正是如此,打着补丁的衣服,少了两颗扣子也不在意,头发乱糟糟的,还有少许花白头发。
对方身前,就放一个着杯子,一两酒那种杯,里面的酒也见底了,桌上也没下酒菜,就还剩半根黄瓜,应该还是从自己家带来的。
对方把腿放到凳子上抖着腿,一边和隔壁几人聊得神采飞扬,满嘴酒气,见到韩春明两人坐下,也没啥动作,依旧聊得嘴角拉丝,口沫横飞,对方丝毫没离开的意思。
破烂侯平时也不爱在这种小酒铺儿喝酒,有钱也宁愿买点散酒熟食回去一人慢饮,但是今天韩春明请客,也没那么多讲究,两人坐下,也没啥菜单,随手便招呼老板。
韩春明请客,自然他点,韩春明笑着朝老板喊道。
“先来一人半斤一毛七,再上一碟蒜肠儿,一碟小肚儿,一碟肉皮冻,最后问了老板,正好有花生米,韩春明又要了一碟花生米,齐活!”
韩春明这两人,要了一斤酒,四个小菜,顿时把周围几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特别对面那酒腻子,一听韩春明点的这些,顿时也顾不得聊天了,连忙转过头,带着讨好的神情,仔细打量着两人。
在这年代,两人能这样吃的,也算大户了,而且两人还面生,正好讨杯酒喝。
酒腻子露出几块大门牙,黄澄澄的,还缺了两颗,看着让人犯恶心,他带着讨好的笑容,朝着韩春明恭维道。
“这位小哥面生,是新搬来的?”
韩春明摇了摇头,有些不耐烦地回道。
“老哥,你要是讨杯酒喝,就开尊口,今天您这酒我请了,你打二两酒带回去慢慢喝怎么样?”
酒腻子一听这话,算是知道这年轻人是看自己不顺眼了,赶人了,不过听到有酒喝,顿时也很知趣地满口答应,把腿放下凳子。
酒腻子起身便朝柜台走去,问老板要了二两酒,显然这还是熟客,拿了一个酒瓶给他打了两勺酒,韩春明和老板打了一个招呼,酒腻子笑得满脸如花,端着酒瓶,就朝门外走去。
走到韩春明这桌前,还不忘恭维了几句客套话,大概意思是下次遇到了,他请!
酒腻子说完,一溜烟跑了。
破烂侯其实也是蹭吃蹭喝的典型,但是他蹭吃蹭喝比这种酒腻子,有文化多了,从来不说恭维话,人家不光吃,还吃得大义凛然,和大爷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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