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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一路恍惚的李玄亮,才回到了小山城里的李氏祖宅中,但是此时他的样子,已经快让人认不出来了。李玄亮虽然长得并不太帅,但起码也算得上五官端正,气质轩昂,而且他往日极为爱惜羽毛,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精精神神的。但如今,只见他风尘仆仆,胡渣满脸,精神萎顿,形枯骨立。</p>

在青瓦房的中堂里,李明义正捧着青花瓷茶碗准备悠闲地品茗,用早晨打回来的山泉,刚沏好的明前茶,还有点烫,他轻轻吹了口气,碗里几片还没有完全浸润透彻,浮在上面的茶叶,荡漾开来。一团白雾袅袅升起,尔后化为水气散去。清泉绿茶,陶瓷素雅。</p>

“叔祖公,我回来了。”李玄亮似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垂着个头,神情沮丧,一而再的挫折,让他感觉心死如灰,劳思过度,道心有损,两鬓的头发竟一夜花白。</p>

“回来了啊。怎么,又输啦?”李明义轻扣手中白瓷青盖,也没有去看李玄亮,端起茶杯,啜了一口。茶汤入嘴,翘起舌尖,轻吸口气,茶水在舌头上循环滚动,与味蕾的各个部位充分接触。生津回甘,齿颊余香。</p>

李玄亮听言把头垂得更低,愧疚地回答道:“输了。”</p>

茶水顺着喉咙,进入食道、腹中,熨贴温热。李明义又连啜两口,这才放下茶碗,轻舒了口气,慢声说道:“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他啊。剑呢?”</p>

李玄亮回答道:“按照叔祖公您的吩咐,留下了。”</p>

李明义抬头看着他,端详稍刻,方道:“如此一来,你或者只有走最后一条路了。”</p>

李玄亮听言,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李明义,急切地问道:“叔祖公,难道还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胜过那凌家子?”心头上有一块大石头,压着,不掀翻了,如何能在修行路上,轻装前行?</p>

李明义淡淡说道:“别无它法,唯有入魔。”</p>

李玄亮脸色轻变:“入魔?”</p>

李明义站起来,走到他的跟前,略显严肃地说道:“你吞噬了潘家老祖,所行之事,已经触摸到了魔道,但是如果单靠你自行的感悟,想达到仙人魔三道合一,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去了。而如今各家群英并出,那凌家子又始终压你一头,只怕这场气运之争,你最终不过成了人别人的踏脚石,到头只是一场空。我嘛,也总不能看着你一辈子。”</p>

李玄亮咬了咬牙,问道:“叔祖公,那玄亮该怎么做?”</p>

李明义来回踱着步,身躯已经开始变得有点佝偻,良久才说道:“我们李家,在此座小山城,谋划两百余年,除了那处龙抬头,更是为了那一片世人眼中的鬼域。原本是为其他族中核心而准备的,但自从你出生之后,我知道,你才是最适合的人选。”</p>

李玄亮沉吟了一下,又问道:“叔祖公,您能具体说一下吗?”</p>

李明义微微闭上眼睛,吸了一口气,片刻才道:“下个月的五号,农历七月十五,至阴之时,吞鬼噬魂,魔道沉沦。”</p>

“噼啪……”,突然响起一声霹雳,万里晴空,霎时黑云密布,不过片刻,就哗啦啦下起了大雨。雨滴落在屋顶的青瓦上,溅起片片水花,然后被风吹散,在山坳里飘荡。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穿上棉。</p>

鬼节不远,月夕将至。</p>

又过得两天,彭雪晴说自己想要离开。凌朗听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他夹在两女中间,实在有点吃不消,每一次想和彭雪晴单独聊点什么,孔庆燕就会像个狸猫般无声出现,然后粘着自己,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待会想吃点什么,她今天的衣服好不好看,还给自己起了个新称呼——“郎朗”。</p>

虽然其实并没有很狗血的事情发生,但总有个高红在中间推波助澜,凌朗还是觉得有暗流在涌动,有时候应付起来,他是宁愿去和人大战一场,也应该没那么累。</p>

不管是因为看到彭雪晴那小可怜的眼神,还是出于安全考虑,凌朗没让彭雪晴再去订机票,而是打算驭龙直接送她回玉都县。而对于这样一个决定,孔庆燕也并没有说什么。爱情是自私的,所以她也会莫名地吃起醋来,还时不时耍点小心机,但是她的识大体,还有思考问题时总能保持足够的理性,或许才是凌朗最为欣赏她的地方。</p>

两地三千里,因为担心黄龙后力不继,凌朗决定这一次换上那条五爪黑龙,四丈大小的躯体和墨黑的外肤,在夜空中飞行,更不容易惹人耳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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