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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天也不含乎大声回答“爹只有一个,同学朋友成百上千,我陪您老的时间是陪任何一个朋友的十倍”
外面的天气极度寒冷,虽然没有滴水成冰寒风刺骨可也算得上北风凛冽扑面冻脸。部队早已经换了冬装戴上了棉帽,可我和林小天为了显示威武,军装里面硬是不穿棉衣,脚下也没穿棉鞋而是蹬着踢分列式时才穿的油光锃亮的“三接头”单鞋。最牛的就是咱们头上居然戴着大沿帽,同学聚会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们身上,尤其是林小天高高的个子一身戎装,那张即使在火辣辣的太阳下边往死里晒一个月也晒不黑的漂亮白脸看起来特酷,这还不算什么,他吊起的胳膊才是最大看点,大家纷纷围上前来问个究竟。
“没什么,就是一般的骨伤,骨头重新接了一下,部队条件差也没用什么麻药,哥们儿一闭眼一咬牙就挺了过来,跟关公那刮骨疗毒可没的比哟”这小子一脸的高傲不屑,好象从来没叫唤过疼什么的。
哥们儿眼看着这小子在那吹着牛逼一点办法没有,当着众人也不好揭他的老底,事先说好了谁也不许拆台,可看着他众星捧月我还是很憋气,也怪自己为什么不吊着胳膊来呢?“妈的,拄拐好了”我心里暗自嘀咕,后悔没把那付拐拄来。
开始的时候女同学们都主动向我们接近示好,有没有那份心咱不好说,羡慕倾慕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写在脸上,可当她们看到乐红、金玲霸占似的死守在我和林小天身边,明白阵地已经被她俩占领,也就知趣的不怎么靠边了。
为了吸引众多异性的目光,我和林小天一直故意与乐红、金玲保持着距离。可这招根本不灵,两人似乎看穿了我们的心思,想保持距离?没门!非得当众和咱们亲密无间,她俩深知这两大香太香了,一不小心非得被嗅觉灵敏的别人拐走。
“来,给我们四个合张影来,给我们两个合一张”乐红和金玲非常的活跃,拽着我们左一张右一张的合影。
金玲是那种非常泼辣的女孩子,跟林小天一样认准的事谁拦着都不行。乐红本来生性腼腆,可与金玲混在一起时间长了受到她的很多影响,现在做事也什么都不顾,更何况还有那句“爱情是自私的”老话,于是学着金玲对付林小天的办法又是和我喝交杯酒,又是把手搂在我脖子上让人拍照,估计她也不怎么懂感情,更多的属于熊瞎子掰包米,管他包米好坏先掰下来护住看好,让别人没法上前无法靠近御敌与国门之外。
在军校呆了不到半年,真的把我给呆傻了,不知道同学们只半年的时间就变化如此之大,冷不丁的被异性搂住脖子感觉脑袋一片空白,就跟那天在市里与地痞们打架似的。
说到这不得不自暴该说说哥们儿的初恋了。
乐红陪着金玲第二次来我们学校时,我们的关系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学校的小树林、校门口的小河边以及招待所那破旧的沙发上七八次促膝长谈,话题已经很深入的到了感情这一步,就象那层窗户纸只要轻轻一捅必然会应声而破,可惜我不是林小天,乐红也不是金玲,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敢拉一下,“夜半节目主持人”的水准尽失,看来哥们儿只能局限于深更半夜与弟兄们床上yy。黄书没少看生理卫生课没少听白话起女人来头头是道,可该动真格的时候,虽未抱头鼠窜却也瞻前顾后有贼心没贼胆,典型的“语言之巨人行动的矮子。”也应了班长那句话“给个女人都不会弄”。
“弄,行动,对,就是要弄,除了心动还要尽快行动”放假前我就下定了决心,这回一定要采取行动。可人家当着众人的面居然搂上了脖子反倒把我吓住了,这同学之间的闹腾是很平常不过的,乐红对我到底有没有意思啊?自己想不明白,不行,还得去向林小天这个“教唆犯”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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