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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亏小钱为赌注,来赌一个可能有潜力的词曲作者,怎么都是大赚的。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还只有二十岁,前景广阔啊。
所以,朱依妹面对姜林,是非常有诚意的,哪怕是条件宽松一些,也要签下他。
签词曲作者并不像签艺人一样,艺人签约之后,一切都按公司要求来进行训练、出道、代言、走穴,甚至一言一行、身材、饮食和私人活动都受到公司的限制,但是词曲作者的签约就不一样了。
娱乐公司与词曲作者签订的是代理协议,也就是说,就算是签约了,也只是代理经营词曲作者的作品,词曲作者有作品时,娱乐公司可以代理推荐给相应的歌手,谈好一切,再来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同意之后就可以签订使用合同。
这样的情况下,作者是拥有版权的,而娱乐公司只拥有代理权,只不过……有些公司会设置所谓的全权授权代理,看起来还是代理合同,但是作者是没有任何权利决定作品给谁用,娱乐公司可以直接决定把作品卖给谁,卖多少钱。
当然,如果是公司定制或者买断的就另说了,不过除了某些短视的作者之外,很少有人签订卖身一般的合同。
不过,这也会形成某种猫腻了,比如,天远娱乐公司代理的词曲供给天远娱乐公司的歌手使用,在作者那里说,我只卖了一万,在歌手那里说,我是花一百万买的歌……
在作者这里,原本可能卖几十万的歌曲,只卖了一万,亏大,在歌手那里,公司又给你加了一百万的成本,一旦你违约,这又是天价损失的违约金组成部分……总之,代理公司才是最赚的。
这些东西,姜林没有经历过,却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所以他问道:“贵公司打算给我什么样的合约?”
朱依妹说:“姜先生既然创作出了像《最初的梦想》这样的优秀作品,我们公司定然不会在待遇上亏待姜先生……另外,只要姜先生有新的作品,我们会优先推荐到优秀歌手乃至是天王天后面前……”
“行了,这些不重要,我只想问,是签订全权授权代理作品还是只是签订普通授权代理?我的作品我自己有没有发言权?”姜林说。
听到这话,朱依妹说:“自然是全权授权!”
“抱歉,咱们就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姜林说。
朱依妹说:“姜先生可想好了,虽然你是有些才华,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公司为你运营和推广,你的作品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没有歌手唱的作品,你的一身才华就等于是埋没了!”
姜林说:“可能对于别人来说,的确是如此,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我妹妹就是一个优秀歌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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