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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苏不搭理他,只是往一边坐了坐,给他让了个地方。
辛冉一抬头,看到电视上居然是在重播《汉初风云》,沈苏盯着一眼不眨的,是他演的霍去病?辛冉嬉笑道:“你这人也是奇怪,我明明就坐这里,你不看我,看电视!电视有什么好看,又摸不着,还……吃不到!”
沈苏斜了他一眼,“好看啊,纵横漠北,率孤军袭破匈奴王廷,夺祁连山,叫匈奴上下闻风丧胆。这样的少年英雄,当然叫人敬佩,再看看你……”
辛冉为了舒服,在家一向不怎么讲究。正好是秋天,开始有点凉了,他懒得换厚衣服,就穿了身秋衣秋裤当家居服,这种衣服料子软,又是深色的,有点毛边、起球什么的,就看着特别明显。
他最近为了参加电影跟代言活动到处跑,当然没什么时间健身。忙完了回来跟沈苏住,总想跟沈苏腻歪在一起,自然也没这个心思,去甘肃则是条件不允许,就落下了功课。
然而运动惯了的人,忽然停下来做沙发土豆,就会迅速反噬。而且因为沈苏做饭,总要吃完以便于哄着人家继续做不是?!各种原因混和作用,一来二去,辛冉就真的有点横向发展了。得亏去甘肃忙活了几天,不然更宽……
对他这个发展趋势,沈苏早就不满意了,说他又不听。沈苏鄙视的冲着他上下打量一下,眼神划了个对号,越过他头顶,又落到电视屏幕上,凉凉道:“以前有胸,然而现在不仅有胸,还有肚子了,你说你还有什么好看?!”
我去,这什么情况?!辛冉不由想起在北京,沈苏第一眼看见“李达”时,那惊艳的样子,还有那张照片上,对着“白起”的倾慕与崇拜,今天这个更别提了,看着“霍去病”一副花痴脸,简直要流口水!他这是……慕强的毛病犯了?!
好家伙,他爱上了你那一个个杰克苏的角色,开始嫌弃你普通平凡还变胖了,药丸!这回真药丸啊!
“哎哎哎,你醒醒、醒醒!”辛冉使劲扒拉沈苏的手,“你又不是粉丝,跟着抽什么风?那就算人家粉丝,能坐正主身边还不都得乐死了?谁像你一样挑三拣四的?!”
“怎么没有呀?”沈苏头也不回、一眼不眨的看着电视说:“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角色粉吗?就是只喜欢角色,不看本人的那种啊……”
“我去,这个你还真知道,是不是东方留军告诉你的?!”
“是啊,怎么了?”
辛冉气得坐在沙发上直喘气,胸口不住起伏,拍着沙发扶手嚎道:“你嫌弃我!沈苏,你不爱我了,哼!”
“那我早就走了,还有工夫坐在这里跟你废话?!”
“那……那也是不如以前爱我了!以前你觉得我什么都好,都用星星眼看我,现在人家就在家休假,没上外包装,穿得随便点,吃胖了一点,你就开始嫌弃我了!”
沈苏终于开恩,把视线从屏幕上移下来,扫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跟我提以前?我是因为你对我好,又整天缠着我,推也推不掉,赶又赶不走,嫌麻烦才跟你在一起的。那你看看你现在,这才几个月,饭也不做,碗也不洗,屋子也要我收拾,你还好意思说以前?!”
“呃……”嘴真硬,撇得真清!辛冉扁了扁嘴,自动忽略后半句,开始抹眼泪,其实是抹眼睛……“你欺负我,不跟你玩了,呜呜呜……”
“别嚎了!”沈苏白他一眼,“你以前撒个娇嘛,好歹还像哈士奇,还有点可爱的,哥勉强收货了,现在……”
辛冉嚯得抬头,威胁的呲牙看他,“现在怎么样?!”
沈苏鄙视的望望他那一头长长了没修剪、还有点自来卷的杂毛,“现在看起来就跟松狮一样,蠢死了,简直都不想理你!”
“喂!”辛冉忍无可忍,猛地一扑把沈苏按倒在沙发上,“松狮也有松狮的好处,那就是——战斗力爆表!”
沈苏看着他眼睛都要立起来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伸手搂住辛冉的脖子,倾身在他嘴唇上嘬了一口,“不用,给你咬……”
就跟机器人过电烧了线路一样,辛冉大脑瞬间就短路了,抱着沈苏一起去胡乱洗了个澡,随便擦了一把就滚到了床上。
转眼已经到了十一月,辛冉连着三个电影节,这个月沈苏也很快要进组,年前估计都没有时间了。新房子就空着不好,沈苏就提出来,要再搬到他家里去住几天,让辛冉给否了。
虽说是辛冉鼓动沈苏买的房子,可要是依着他,沈苏明年、后年都不搬家才好呢!但是对沈苏来说,总觉得有了房子,爱住在辛冉家里就住在辛冉家里,想回家就回家,和没有房子跟他一起住,有点寄人篱下的感觉,到底是两样的。
所以身份、地位、财产这些,虽说是身外物,却能给人底气。这也是辛冉对沈苏好的地方,并不会因为爱他,就限制他的事业,把他捆在自己身边,还是希望他有根、有发展。沈苏心里也明白,所以对辛冉一听他提回家住就各种撒娇耍赖,其实并不介意。
辛冉接着就要去台湾参加金马奖的颁奖典礼,就撺掇沈苏跟他一起回去。
沈苏觉得这阵子有时间,是应该回家去看看父母,就答应跟辛冉一起走。
然后,辛冉就趁热打铁的提出来,去沈苏家里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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