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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营的标准编制是二百人,现下加上于佳这批新人才不到一百人,可见这次战役打的有多苦。

地盘被占,还要如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赶出去,想起来就憋屈。

而今再想要虎口夺食,哪有这般容易?

于佳拳脚功夫了得,善近战,这些刀枪剑戟使着并不顺手。

她拿起面前的红缨枪比划了一下,不甚满意。

放下枪拿起旁边的长刀,大概有二斤重、二尺长。

刀身大约二十公分宽,通身漆黑,刀身后缘已经卷刃,血迹斑驳,隐隐泛着寒光。

于佳挥舞了一下,用起来还算顺手,就选择了长刀。

“二柱,你怎的不选长剑?长剑轻便些!”狗剩手里拿着一把长剑,随口问道。

“长剑太轻不趁手!”又看了眼手里的长刀,甚是满意,就用它了。

刚来先锋营半日,于佳总有种被窥视的感觉。

这让于佳有一种不知什么时候,就能被不知名野兽咬一口的感觉。

一旦心里有了这种想法,就再也打消不了,她环顾着周围的士兵。

马上就要上战场,他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有整理甲胄的、有磨刀的。

于佳摇摇头,兴许是自己想多了,都已经来到这送命的地方,谁还会针对她?

号角响起,整队集合!

此时唐有庆没有过多的话语,他眼神坚毅,发令铿锵有力。

“此次行动兵分三路,二、三队跟着各自队正正面进击。”

“一队和二队分别在左右两侧择良机准备攻城!”

于佳被分在一队,跟着队正前往城前随时准备进城。

二、三队作为先遣部队,已在门前叫阵。

巍峨耸立的城池已经易主,可并没有在它身上留下创伤。

叫阵的是二队队正,大约十八、九岁的模样,坐骑枣色高头大马,手持红缨枪,声嘶力竭的朝城门上的鞑靼叫喊。

过了半柱香时间,鞑靼才有了反应,于佳登时做好战斗准备。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城墙上出现的不是对方的将领,却是城中百姓。

只见他们整齐排列在墙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看见兵阵顿时哭喊起来。

叫阵的士兵不知所措的愣在原地,他没有见过如此阵仗。

“奶奶的腿,把城中百姓当靶子,这还怎么打?”

于佳旁边的小兵气的直跳脚。

突然城墙上又有了动作。

鞑靼把百姓身上的衣服尽数褪去,稍有反抗,就被扔下城墙。

从于佳的视角看去,整个墙上白花花的一片,刺痛着所有人的心。

“铛铛铛铛.”鸣锣收兵!

此战不战而败!

回到营中,压抑的愁云笼罩在每个人的脸上。

“这帮瘪犊子玩意儿,别让他刘爷我逮着,让我逮着非将他们碎尸万段!”

长海儿朝着敦实的练功桩狠狠的踢了一脚,犹不解气,拿起手中的长剑胡砍一气。

“省点力气,用在鞑子身上!”于佳打磨着手里的长刀,她得保证一刀毙命。

于佳这种小兵不用关心攻城策略,只要服从军令就行了。

蓟州城的折冲都尉李长庚出身行伍,从小兵一步步爬上来。

他久经沙场,已镇守边关二十余载,本该颐养天年的岁数,告老还乡的奏折还未发出,却遭此一战。

此刻军中大营嘈杂如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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